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上海市控烟工作要点》的要求,应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更新全校法定禁烟场所的禁烟标识为传统卷烟与电子烟一并禁止(详见附件)。请校内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并及时自行更换新版禁烟标志(见下图样张)。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3年9月中下旬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现场督导,了解各学院、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控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