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投稿:赵依群 部门: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校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休共三天(4月5日至7日),4月8日(周日)上4月6日(双周五)的课程,4月5日(双周四)的课程不补。

二、劳动节:放假休共三天(4月29日至5月1日),与周末连休。4月28日(周六)上4月30日(双周一)的课程,5月1日(双周二)的课程不补。

三、端午节:放假休共三天(6月16日至18日),与周末连休。6月18日(单周一)的课程不补。

四、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五、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六、假日期间,学校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