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
根据上大内〔2021〕52号文《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检查组将分别督查和复查,时间安排如下:
督查时间:4月19日对校本部各学院、社区学院和学生宿舍进行督查;4月20日对校本部东区各学院进行督查;4月21日对延长校区进行督查;4月22日对嘉定校区和新闸路校区进行督查。
复查时间:未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治的“脏、乱、差”问题,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4月26日根据复查要求进行复查。望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督查。
特此通知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