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投稿:赵依群 浏览次数: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4~2015学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假期从2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3月20日(星期五)结束;研究生的假期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全体学生于3月2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从2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3月19日(星期四)结束,3月20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三、后勤集团等服务性单位、校属各生产经营类企业的工作人员,其假期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四、寒假及春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与学生的慰问工作,积极为留校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认真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月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六、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自查。

七、寒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3月20日起恢复上下班班车及工作班车。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345传真:66133382

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222传真:66134021

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5年1月30日